根据湘自考委办[2014]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为推动我校课程过程性考核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课程过程性考核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改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核模式结构,加强课程实施、评价和管理,实行评价目标多元化,评价方法多样化,评价多渠道,形成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并重,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并举,培养学生良好的综合素质、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
二、 组织机构
1.我校成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校分管领导、继续教育学院领导与各试点专业二级学院专家、教授组成,具体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2.成立各助学单位自学考试课程过程性考核领导分小组。我校与各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协同我校开展试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项课程过程性考核具体工作。
三、 过程性考核试点对象及范围
过程性考核试点对象:在我校统一参加省考试院注册取得考籍,且本人自愿参加课程过程性考核的在籍助学班考生。
我校学习服务中心依托教学实体班或网络助学平台(计算机软、硬件达到要求的助学单位)开展过程性考核工作。
(1)综合出勤率考核成绩(10分)
每位学生的出勤率(或网上学习时长)作为过程性考核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做好考勤工作。班级辅导员根据考勤表做好每位学生的出勤原始记录,以出勤总次数计为100分乘以10%综合考勤得分,如该学期全部课程出勤率达100%的,加10分。并将出勤结果在班级中进行公示。
(2)平时作业成绩(10分)
2、平时作业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考核。我院将组织专业老师根据自考教学计划拟定每门课程的平时作业,各助学单位任课教师针对我院布置的作业进行讲评,考生务必根据答案对本人所做的作业进行核对,可参照作业及答案复习。任课教师根据湖南商学院要求布置的作业进行批阅。平时作业可采取多种形式,可以是课后作业、单元测试、分析论述题或实际操作题;实际操作题可采用综合模拟实习和实训、知识性实习和单位实习。作业单元测试、分析论述题要有任课教师批阅的原始记录,实际操作题要有考生参与的原始记载作为评定的依据。平时作业的评定结果要在班级中公示。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考核内容 |
评定等级 |
备注 |
过程性考核成绩 (30%) |
综合出勤率考核成绩标准(10%) |
到课率X(网上学习时长)
|
1.学生到课率(网上学习时长)X >90%。 |
10 |
选择达标项目给分 |
2.学生到课率(网上学习时长)80%<X<90% |
9 | ||||
3. 学生到课率(网上学习时长)70%<X<80%。 |
8 | ||||
4. 学生到课率(网上学习时长)60%<X<70%。 |
7 | ||||
5. 学生到课率(网上学习时长)50%<X<60%。 |
6 | ||||
6. 学生到课率(网上学习时长)50%以下。 |
0 | ||||
平时作业成绩评定标准 (10%) |
平时作业至少5次(课后作业、单元测试、分析论述题或实际操作题) |
1.每次作业按100分计算,5次总分达450分及以上。 |
10 |
选择达标项目给分 | |
2. 每次作业按100分计算,5次总分达400分及以上。 |
9 | ||||
3. 每次作业按100分计算,5次总分达350分及以上。 |
8 | ||||
4. 每次作业按100分计算,5次总分达300分及以上。 |
7 | ||||
5. 每次作业按100分计算,5次总分达250分及以上。 |
6 | ||||
6. 每次作业按100分计算,5次总分达250分以下。 |
0 | ||||
期末考试成绩评定标准 (10%) |
期末考试 |
1.按100分计算,达90分及以上。 |
10 |
选择达标项目给分 | |
2.按100分计算,达80分及以上。 |
9 | ||||
3.按100分计算,每次达70分及以上。 |
8 | ||||
4.按100分计算,每次达60分及以上。 |
7 | ||||
5.按100分计算,每次达50分及以上。 |
6 | ||||
6. 按100分计算,每次达50分以下及未参加测验的考生。 |
0 |
学员诚信表现是实行过程性考核的基础与前提,要求学员自我约束,对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的行为,其过程性考核成绩直接以零分记。对于利用网络助学平台考核的,可采取网络技术手段,监控学员的网上学习过程,保证学习的真实性。根据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各活动的连贯度,表达习惯,记录数据分析,其他学员反映等情况做出成绩诚信度评定。如果诚信表现有问题,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18号令)执行。
试点课程成绩由统一考试成绩和过程性考核成绩组成,前者占70%,后者占30%,即:试点课程成绩=统考实际成绩×70% + 过程性考核成绩×30%。如果课程成绩低于统考实际成绩的,则将统考实际成绩作为课程成绩。所有过程性考核成绩、作业、试卷只保管3年,3年后一律失效。
七、监督与检查
过程性考核成绩评定应坚持质量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科学、严谨、便捷、高效。过程性考核成绩评定和办法向考生公开,对考生的考评成绩向考生本人公开,接受考生的监督。
各助学单位要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我校将协同省自考办、助学单位所在地区市州自考办定期、不定期对助学单位的教学过程、教学管理、考试进行监督和检查。各助学学校于每年的12月向我校报送年度过程性考核自评报告,我校根据助学单位的自评报告及检查、督导情况形成综合评估报告,汇总后存档备查。根据评估结果,我校定期召开工作总结、经验交流大会,如发现问题及时将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力求及时解决。
附1:平时作业考核成绩登记表
附2:过程性考核成绩评定表
附3:自学考试课程过程性考试考生守则
附4:湖南省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成绩登记表
湖南商学院自考办
平时作业考核成绩登记表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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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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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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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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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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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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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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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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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次数 |
作业形式(课后作业、单元测试、分析论述题或实际操作题) |
考核成绩(100分制) |
评定人 |
平时作业考核总成绩 | |||
(百分制加总) |
(折合分)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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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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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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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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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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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公示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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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学习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说明:此表由参与过程性考核助学单位复制,由过程性考核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如实填写。在考核结束后统一报湖南商学院自考办,并存档3年。
考生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总表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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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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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姓名 |
|
考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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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
专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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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报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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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时间 |
课程名称 |
课程代码 |
综合出勤率(10分) |
平时作业(10分) |
期末考试(10分) |
过程性考核 最终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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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公示意见 |
年 月 日 |
学习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说明:此表由参与过程性考核助学单位复制,由过程性考核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如实填写。在考核结束后统一报湖南商学院自考办,并存档3年。
附表: 湖南省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成绩登记表
学校自考管理部门盖章 学校自考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 自考办主任审核签名: 填表人签名:
考生 姓名 |
考籍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过程性考核 |
过程性考核 最终成绩 | ||
综合出勤率(10分) |
平时作业(10分) |
期末考试(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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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由自考助学单位复制,由过程性考核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