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对通过资格审查的583名学生提交的学位论文,我们组织了专业教师进行专门的指导,提出了修改意见。请同学们务必对照修改意见,按时间安排认真修改完善。后续我们还将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进行查重、复审等,每个环节都必须过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修改要求
1.学位论文及开题报告内容修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查看,然后逐条进行仔细修改。
2.格式修改:开题报告必须严格按照附件1《湖南工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模板格式修改;论文必须严格按照附件2《湖南工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中的论文格式进行修改。(开题报告和论文封面格式较3月份有所调整,以本次通知中附件格式为准)
3.查重与AI检测:论文知网重复率检测操作流程:
https://sce.hutb.edu.cn/p162/tzgg/20240228/157658.html。
(1)论文需自行在中国知网进行查重,查重率须低于30%;
(2)所有提交的论文还将进行校内交互查重,校内查重率亦须低于30%;
(3)论文的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知网检测率须低于20%。
(4)我校将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统一进行论文重复率与AI率进行检测。
本次论文修改须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任何环节不符合要求,将视为学位申请不通过!!!
二、再次提交时间及方式
1.提交时间:5月14日9:00至5月15日17:00,
2.提交方式: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提交word文档命名要求:
(1)开题报告文档命名:身份证号_姓名_开题报告;
(2)学位论文文档命名:身份证号_姓名_论文正文;
(3)总压缩包命名:身份证号_姓名。
三、复审
1.修改完善后且通过重复率与AI率检测的学位论文,由指导教师进行评审。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视为学位申请不通过;评审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进入复审。
2.继续教育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复审,复审后仍需修改完善的学位论文,请务必在5月26日在本网站扫码查看复审修改意见,进行再次修改完善。
3.提交再次修改完善学位论文的截止时间为6月6日17:00,逾期未提交或修改后仍不合格的,视为学位申请不通过。
请各位同学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修改完善并按时提交,以免影响学位申请。
湖南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