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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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南工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修改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30 作者: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对通过资格审查的583名学生提交的学位论文,我们组织了专业教师进行专门的指导,提出了修改意见。请同学们务必对照修改意见,按时间安排认真修改完善。后续我们还将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进行查重、复审等,每个环节都必须过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修改要求

1.学位论文及开题报告内容修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查看,然后逐条进行仔细修改。

2.格式修改:开题报告必须严格按照附件1《湖南工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模板格式修改;论文必须严格按照附件2《湖南工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中的论文格式进行修改。(开题报告和论文封面格式较3月份有所调整,以本次通知中附件格式为准

3.查重与AI检测:论文知网重复率检测操作流程:

https://sce.hutb.edu.cn/p162/tzgg/20240228/157658.html。

(1)论文需自行在中国知网进行查重,查重率须低于30%;

(2)所有提交的论文还将进行校内交互查重,校内查重率亦须低于30%;

(3)论文的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知网检测率须低于20%。

(4)我校将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统一进行论文重复率与AI率进行检测。

本次论文修改须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环节不符合要求,将视为学位申请不通过!!!

二、再次提交时间及方式  

1.提交时间:5月14日9:00至5月15日17:00,

2.提交方式: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提交word文档命名要求:

(1)开题报告文档命名:身份证号_姓名_开题报告;

(2)学位论文文档命名:身份证号_姓名_论文正文;

(3)总压缩包命名:身份证号_姓名

三、复审

1.修改完善后且通过重复率与AI率检测的学位论文,由指导教师进行评审。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视为学位申请不通过;评审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进入复审。

2.继续教育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复审,复审后仍需修改完善的学位论文,请务必在5月26日在本网站扫码查看复审修改意见,进行再次修改完善。

3.提交再次修改完善学位论文的截止时间为6月6日17:00,逾期未提交或修改后仍不合格的,视为学位申请不通过。

请各位同学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修改完善并按时提交,以免影响学位申请。

 

                               湖南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湖南工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docx

附件2:《湖南工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