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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集中学习《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发布时间:2022-10-06 作者: 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推动落实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10月4日上午,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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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学习以“增强法制意识,共铸诚信社会”为主题,全面解读了《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内容,重点将《条例》中的基本概念、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管理、非公共信用信息的采集、社会信用信息应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规范和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信用环境建设、法律责任等相关重点内容结合教育部门自身工作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解说,同时针对“哪些行为属于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主体哪些权益受到保护”“对失信主体规定了哪些惩戒措施”等教职员工较为关心的内容进行了答疑解惑,进一步深化干部职工对诚信的认识,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关注自身信用,提高诚信能力,在全院营造“学条例、重信用、讲诚信”的浓厚氛围,推动全省教育系统信用管理规范化、法治化,为下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此次宣传学习活动,主要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除召开教工大会集体线下学习外,还充分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等新媒体发布《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全文、视频讲解等内容,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快、范围广、不受时空限制等特点,全方位对《条例》内容进行宣传。

  《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湖南省第一部关于社会信用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对于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秦党红)